化學實驗室廢液處理原則
發布時間:2020-10-14 01:59:23瀏覽次數:2453
化學實驗室廢液處理原則化學實驗室廢液處理原則
實驗室廢液分類
根據廢液所含主要污染物性質,可以分為有機物和無機物兩大類。無機廢水主要含有強酸、強堿、重金屬、重金屬絡合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、鹵素離子以及其他無機離子等。有機物廢水含有常用的有機溶劑、有機酸、醚類、酚類、石油類、油脂類。
實驗室廢棄物處理的一般原則
1、根據實驗室廢棄物的特點,應做到分類收集、貯存、集中處理排放。根據廢液的性質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點。將所收集的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,貼上標簽,并置于安全地方保存。處理方法簡單,易操作,處理效率高,不需要很多投資。對于含有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高濃度有機溶劑廢液應回收再用。同類廢液中濃度高的應集中貯存以便于回收某些成分,濃度低的經適當處理達標即可排放出。對于高含量的物質和一些貴金屬(如銀),可用一定方法濃縮、回收、變廢為寶。
2、由于在實驗過程中所產生廢液易發生變化,所以我們在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,分別處理,在處理中應考慮盡量加入量小而無害且易處理的藥品,減少和防止再生有害廢液的排放。
3、劇毒、易燃、易爆藥品的廢液,其貯存應按危險品管理規定辦理。廢液禁止混合貯存,并應避光,遠離熱源,以免加速化學反應。貯存廢液的容器必須貼上標簽,寫明種類、貯存時間等,并且貯存時間不宜太長,貯存數量不宜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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